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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问题

债务问题 闫某是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15日因个人债务急需用钱,找到崔某借款10万元,并签了10万元的借款合同,未写明偿还期,在借款人一栏,闫某签名并加盖公司的公章。闫某拿到钱后立即偿还了自己的债务。2004年4月6日崔某索要欠款,闫某偿还3万元。2006年2月,崔某以诉讼时效已过二年为由拒绝还款,崔某遂找某公司要求其偿还余额,某公司以该笔欠款属于闫某个人债务为由拒绝偿还。试分析诉讼时效是否已过?为什么?某公司拒绝偿还欠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Tc3599()
提问时间:2012-01-09 19: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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