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回迁问题?
回迁问题? 您好:我家于2011年3月拆迁,当时说还房照上的居住平数,门房及当院全部算,后来,争取下,答应材料费及其他费用核算一共在给13平。谁知,房子盖好后,楼间距根本不达标,在盖楼的时候后面就存在一面高4米的墙,现在楼与墙的间隔不到3米,一二楼根本见不到阳光,而且平数都在60评一下,现在开发商就一定要把这一二楼给动迁户,想要挣平的话就要出比外面采购价(例如2000)还高的价格采购(例如2400),另还要把还坪的(例如还坪40平,那就要不40*400的钱数)钱不交,请问这样合理吗,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法律程序,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爱喝咖啡(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2-01-09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