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居因纠纷而打架属不属于结伙殴打
邻居因纠纷而打架属不属于结伙殴打 背景:村委会已经判定和邻居间的一块地属于我家所在的小队。邻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这块地上铺水泥。我爸上去把水泥撬开,对方用锄头打了我爸爸一下。我二叔见此情景上前想把我爸爸拉开,不想对方用锄头打向了我二叔的脑袋,二叔气不过,随手捡起撬水泥的铁棍朝对方打去。然后纠缠了几下。我二叔和对方都收了点伤,都是皮外擦伤。
现在派出所的处理办法如下:
为此对方在派出所报案,双方都做了伤害鉴定,然后把我爸和二叔都抓起来,要拘留2星期。
看判决书的意思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问题如下
我要咨询一下这种打架是不是属于结伙殴打。 如果不是的话我如何维权,是不是可以 治安管理第四十二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告他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ands……(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01-08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