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口头辞职后,公司继续缴纳社保,要求我全额承担。

口头辞职后,公司继续缴纳社保,要求我全额承担。 1.2008.7~2011.9 在中铁七局武汉公司(公司改制前隶属于武汉铁路局)上班,医疗保险在武汉铁路局医保系统内。
2.2011.9月底,因铁路市场萎靡,公司让我们待岗。期间我在武汉其他地方上班了,但我只是口头告知中铁七局武汉公司我辞职,没有办理书面辞职手续。(备注:因新公司社保系统是在武汉市社保系统,故与原医保系统未冲突。)
3.在2011.10~2013.2,共17个月期间,公司给我交了医保(公司缴纳了个人和公司的两部分)7943元,但是解聘书是2013年6月30日,且并未书面给我。
4.现今2016年7月,我去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时。公司要求我将17个月期间的医保(包含个人和公司)7943元全部补给中铁七局武汉公司,否则不办理书面离职,不给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5.请问,公司这种要求我全额缴纳17个月的医保7943元,是否合理?是否应我只是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司缴纳的由公司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chen……(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7-09 11: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