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尊敬的大律师您好,我们买房时,宣传单及售楼小姐跟我们说建筑面积是132平方

尊敬的大律师您好,我们买房时,宣传单及售楼小姐跟我们说建筑面积是132平方 尊敬的大律师您好,我们买房时,宣传单及售楼小姐跟我们说建筑面积是132平方,套内面积是112平方,公摊面积是19平方多,两个非封闭式阳台。但签合同时,写的是建筑面积132平方不变,套内面积是107平方,公摊面积是25平方多,封闭式阳台0个,非封闭式阳台1个。就是说当时宣传单上的112平方有5个平方是转移到公摊面积上了,数值差异是因为房管局的量法有差异,外墙全归属公摊面积了。这样的情况,我们能通过法律讨回公道吗?能告开发商虚假宣传吗?另外说明一下,我们当时给首付款时,开发商还没拿到预售证,给的认购书上写交首付后7天内办理按揭。而预售证是一个月后才拿到的。现在我们提出质疑不肯去办按揭,会不会不利?或者说开发商有权告我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7-08 23: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