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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破坏公物可以给拘留吗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破坏公物可以给拘留吗 我家在三明市泰宁县一个乡里,2004年因为政府进行规划,把我家的池溏用土填了,没有对我家进行一点补偿。今年政府决定把我家池溏那块地拿去铺路,我爸妈去政府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在政府人员来到我们村强制用管子把我家那块地圈起来,我爸出来阴拦,并把管子敲破。政府人员报警,当地派出所的人把我爸带到派出所,晚上放了人。可是过了近10天,县公安局的人又把我爸带走,这次没有放人了,说是因为破坏公物要拘留5天。请问,派出所这样做有错吗。做为一个农民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导致破坏公物,就要给拘留吗。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你能帮帮我吗?
      恳请你能快快的帮帮我,做为一名父亲的女儿,真的不能忍心让自己的父亲坐在那阴冷的地方呆上5天。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f-96(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09-12-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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