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再审申请书中再审诉讼请求是解决实体问题还是解决程序问题

再审申请书中再审诉讼请求是解决实体问题还是解决程序问题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再审申请书格式,再审申请书中的再审诉讼请求规定为:请求撤销或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等具体诉讼请求。请问该规定是正确的吗,法律依据何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监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再审诉讼请求中,当事人必须要提出,撤销,改判等诉讼请求,只规定了再审法院同意再审后,先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至于是否撤销,是否改判是在再审法院受理后,审理过程中由法院决定的,不是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必须要求的,

   请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样的规定是否正确,请各位能给我一个答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法律新人类(湖北)
提问时间:2009-12-29 16:4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