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学校可以因学生过错而不发给学生已获得的助学金吗

学校可以因学生过错而不发给学生已获得的助学金吗 我们是来深圳实习的学生,我们原实习时间是到今年一月十五,我们在实习公司没有工作到十五号就辞职了,但是在这之前我获得了学校的助学金,并且学校已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了初审名单,我在里面,学校因为我没有按时完成实习就取消了我的助学金名额,这样做有没有违法,我能否通过法律获得我的助学金,我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zL5708()
提问时间:2012-01-05 19: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