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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七八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法院把我判给了母亲,我现在已满18周岁

我七八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法院把我判给了母亲,我现在已满18周岁 我七八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法院把我判给了母亲,我现在已满18周岁,但是父亲的抚养费十几年了一次都没给过,只给我买过几件衣服和一部手机,离婚协议上说父亲如果让我住他家里,他就给抚养费,但是要看我自己决定,我是不愿意去住,所以一直没有住过,如果我有经济能力是否必须要赡养他, 可以选择不赡养吗?我觉得国家的这条法律对我们离异家庭的孩子是一种伤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07-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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