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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急求助!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周六上班的加班费吗?

急求助!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周六上班的加班费吗? 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周六上班的加班费吗?
        我08年3月1日正式入职上班至今。是一家汽车零配件的小厂,我做装配工,在广州市番禺区。
2010年的10月份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在2010年11月份起才补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试用期为2个月,工作时间为村准工时制,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1500元/月。
2008年3月份至2010年12月份期间也没有帮我购买社保,在我的再三提出要求后才于2011年1月份起才开始帮我购买社保。

问题:如果我辞职能否要求补偿?哪些补偿?

补签了的劳动合同有没有问题呢?
2008年3月份起至20101年12月份期间没有帮我购买社保的可否要求其补偿?
劳动合同上所标注的标准工时制,是指哪方面呢?我是6天8小时制的,那么,星期六上班的能否要求补回加班费呢?
这里上下班无需刷卡的。

假如工厂说不做了,倒闭关门,那么我又能有些什么补偿呢?

求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yhong……(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1-0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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