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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我车在道路正常行驶,后方车辆实现变道,我车追尾前方车辆

7月5日,我车在道路正常行驶,后方车辆实现变道,我车追尾前方车辆 7月5日,我车在道路正常行驶,后方车辆实现变道,我车追尾前方车辆,报警后交警过来判对方全责,在理赔中心定损后,需要把车放在4s店维修3到4天,因上班地方比较远,要求对方承担每天打车费用2-3次,对方保险公司说不在理赔范围,让找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回答,让找保险公司。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否让对方承担,上班期间打车费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7-05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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