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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威胁

人身威胁 因性格不合,与前男友分手之后,他不停的纠缠,并且动手施暴,该男子对外宣称是北京缉毒委员会的退休警察,但110让他出示警官证时,他却拿不出来,还有在恋爱过程中展示过假房产证及假证件,并且自称有暴力倾向,他对我有过人身伤害,合江亭排出所有被他打的保安记录及医生证明,我现在有他威胁我的短信及电话录音,还有110及当地派出所的备案记录。他现在每天到我公司来骚扰,搞得我无工作,他的行为已严重伤害我的人身安全及正常工作。请问我可以请求什么样的法律保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梅颖(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1-0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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