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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是2000年7月到2009年12月一直在同一家公司上班,(2000年至2007年间每年签一次1年期

我是2000年7月到2009年12月一直在同一家公司上班,(2000年至2007年间每年签一次1年期 我是2000年7月到2009年12月一直在同一家公司上班,(2000年至2007年间每年签一次1年期的合同,08年后签2年期的合同)现在要跟我们终止合同,原因是再续签下去,就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所以不在签订,他说按新劳动法规定,只赔偿我们2008年到2009年这两年的经济补偿金,2000年到2007年这几年没有经济补偿金,是不是这样规定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ie……(广东)
提问时间:2009-12-2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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