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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任的伤者应得到哪些赔偿,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无责任的伤者应得到哪些赔偿,如何计算? 2011年12月,甲方驾驶轿车轧伤行人乙方,未及时报警,将乙方送至医院检查,乙方脚踝骨折,住院治疗 。甲方同意承担治疗费等,事后双方报案,交警准备协商解决。乙方应得到哪些赔偿,如何计算?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费等。医疗费是否包含出院以后的后续康复费?护理费、营养费、一般按什么标准计算?乙方如果退休,虽无工作,但影响原劳动及生活,是否有权提出误工费?怎样计算?如乙方原定出国计划受到影响,错过机票优惠期等,怎样提出相关赔偿?甲方有车险,乙方是否需要按照甲方报车险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关票据才能得到护理帮助等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z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1-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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