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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因为在房东手里租了门面房,他水电费未交,我去他居住的门面房去要取

你好律师,我因为在房东手里租了门面房,他水电费未交,我去他居住的门面房去要取 你好律师,我因为在房东手里租了门面房,他水电费未交,我去他居住的门面房去要取,房东本人不在家,他老婆在但未拿到,却与房东老婆发生纠纷推搡,后房东报警,送当地医院检查无问题,经当地派出所调解由我付对方500元的医药费,就此结束,房东没有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他老婆在医院打吊针,所以是房东打电话让他家侄儿来调解签字的,现对方不认账,说是腰5椎滑脱,起诉了,要求我赔付1万多医疗、务工等 经一审未成对方要做伤残鉴定,但未鉴定出什么问题,自行放弃等级鉴定,经二审判决我赔付4700元,我觉得冤枉,因为她根本没什么问题,并且在派出所已经签了调解协议,不得再发生纠纷,为什么我还要赔这个钱?请问律师这个我怎么处理,如果上诉我胜的机率多大?因为我觉得我不是因为赔那么多钱要上诉的,如果真有问题,我愿意赔,可是这明明是冤枉我,我觉得面子上过不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6-07-0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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