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赃款追回和财产的问题
关于赃款追回和财产的问题 我于2006年 用合法挣来的钱购买了一套商铺 在2010年9月的时候因为孩子结婚 就过户到孩子名下了(用的是买卖的方式)
但从2010年4月份开始 因为有人说能给人安排工作,所以我就开始做中介人的角色(收取一定中介费)。 但是后来我发现 他们实际上是安排不了的,我现在也在积极的退款和追缴中。我现在把我从中挣到的所有中介费都退了出去。
并且我在2011年10月份离婚,但是离婚前借钱买了一套房子,不过这套房子是单位的分房,还没有房产证(连大房产证都没有)。
我想问,如果最坏情况,被判刑,追缴罚金,我06年用合法金钱购买的商铺(并且已过户到我孩子名下)会不会有被追缴的可能。 还有就是11年10月离婚前 单位分的那套住房 会不会被追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x1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1-01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