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孩子在学校与同学打闹被石头砸伤眼部,由谁承担责任?
孩子在学校与同学打闹被石头砸伤眼部,由谁承担责任? 我家女儿今年10岁,在义马第五小学上四年级,中午在学校后面的幼儿园吃一顿饭(该幼儿园是一家私立学园)。因还有她们学校低年级学生十几人在那吃饭,我家孩子和她同班同学张苗年龄稍大些,幼儿园老师就让我家孩子和张苗当这些人的班长。12月8日中午吃完饭1:20左右,有三四个低年级男生从幼儿园跑了出去,她和张苗去叫,后来双方就开始用石头打了起来,我家孩子被对方一个男孩的石头命中,右眼眼角受伤,流了许多血,当时幼儿园老师和好们学校的中午值班老师把孩子带到医院,草草包扎了一下。后来我又看了医生、买了消毒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了眼部热敷等。现在孩子的外伤好了,但右眼角留有疤痕、眼视力有所下降,需要进一步治疗。但幼儿园校长不管,刚开始幼儿园的校长说查出来是张鹤腾,在其家长买了礼品去我家看过我孩子后,后来居然不承认是他孩子打的了,也联系不到。学校说这事不好查,也不承担责任,还说该找幼儿园,结果是谁也不管,我做为受害者的家长,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情况特殊(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1-12-31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