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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甲,乙双方合作开宾馆,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因当时乙方未将合作协议收好

您好!请问甲,乙双方合作开宾馆,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因当时乙方未将合作协议收好 您好!请问甲,乙双方合作开宾馆,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因当时乙方未将合作协议收好,交由甲方保管,宾馆开业后甲方以宾馆为其个人所开与乙方豪无关系为由,独自经营,乙方无奈诉讼法院,并列举了大量事实如装修事宜是乙方负责,所有装修人员出庭做证证明,并搜集到了甲方曾通过第三方将双方的合作协议转发给乙方,甲方当庭开始否认,后在事实面前承认认可双方签有合作协议,但庭审后甲方拒绝在庭审案卷上签字而离开,因宾馆价值200余万,2016年2月开业至今均由甲方负贡,乙方无法参与,而且甲方并擅自将宾馆在2016年4月虚假转让给了另一方,只是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为她人了!其他消防,卫生许可证未变更,视此情况乙方除向法院起诉外能否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其违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6-07-0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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