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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持刀行凶未遂应该怎么判?

当街持刀行凶未遂应该怎么判? 下午4点后,在城市繁华路段公交站附近,一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司机入车取出一把半米长的刀,砍向乘客,当时路面人多拦阻,未形成伤害。出租司机开车走后,当事人报案。
1、人可否携凶器上街?出租司机携凶器工作应怎样处理?
2、出租司机因与乘客口角就在当街砍人,情节和影响恶劣,是否就从重处罚?
3、对当事人造成心理伤害可否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步蘅(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2-3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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