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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追讨借款

追讨借款 2011年8月份,朋友先后向我借款8.2万元,于同一天向我打了两张借条,承诺一个月还清,之后又陆续向我借款1.82万元,但没有打借条,当时人已经离开了这里了,只有柜员机存款凭证。请问我能全部追回借款10.200万元吗?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佳佳(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12-30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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