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老人出车祸致死,根据老人生前愿望土葬在异乡,所得赔偿金三十万元,老人老伴早已去世,老人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儿子去世了(去世的儿子有一儿一女},现在老人的子女中有三人想把这钱存三年死期,当地风俗三年不能动土,三年后将父母合葬且想厚葬,但大女儿不同意,老人一直在小女家生活,请问不分行不,都用于父母厚葬行不?如分怎么个分法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X654……(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1-12-30 16: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