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执行起诉相关问题
离婚财产执行起诉相关问题 我和前夫结婚和离婚都是在银川办的,他的工作生活都在银川,而我在北京.离婚协议中写明:男方于2008年10月31日前支付女方17万元,如到期不能支付,则女方有权在北京起诉男方. 注:17万是我们婚姻期间用我在北京的个人住房向银行贷的款,用于他的生意所用,没有用于我们的家庭生活支出.
请问:我可以在北京的法院起诉吗?
起诉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yy(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8-10-30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