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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准军嫂感激答疑律师)

劳动合同纠纷(准军嫂感激答疑律师) 我于2011年8月1日在现在所在的外贸公司工作,打算2012年2月辞职。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但是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一样。公司承诺转正后交五险,后又说公司没效益所以以后再交,并且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看过劳动合同法,知道可获得两倍工资一说,现问题如下:
1、如果公司在我此之前还不签订合同,我是否可要求从9月1日起到2012年2月这6个月的双倍工资?(原工资是1500,双倍后加6个月,公司应补偿我除原工资以外的9000元)
2、我主动辞职或是被开除对双倍工资补偿是否有影响?
3、我是否可以提出五险补偿(公司未交五险)?
4、公司在我工作三个月后提出每月业务量,不达标就要扣我的基本工资100元,是否合理?
5、为寻求一个公道,我应该怎么做?
6、如果要打官司需要多久,花费多少?
我是一个准军嫂,为支持对象的工作来到山东,深刻体会了准军嫂求职的不宜和民营老板的无良,现在就想为自己讨一个公道,谢谢各位专业人士对我的支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准军嫂(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12-3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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