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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殴里是否存在受害者?如果存在,那么重伤者属于受害者,一出院就被拘留合法否
群殴里是否存在受害者?如果存在,那么重伤者属于受害者,一出院就被拘留合法否 我弟弟和他朋友被他同班同学找社会上的人给捅了。我弟被捅了三刀,最严重的一刀是离心脏两厘米处肺给扎破了。被捅了之后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在我弟进行抢救时,他朋友才报警。参与这件事的人都做了口供与笔录,还被拘留了一个月左右,(目前还在拘留)除了在逃的。事情发生在11月22号,我弟刚刚出院一周,法医鉴定报告就出来了,但是没有给我们,接着派出所叫我弟把所有治疗费用单子的复印件给交上去,接下来就把我弟给拘留了??还说之前没有拘留我弟是因为我弟在住院,公安局的还说,检察院给我弟下了一逮捕令,下星期就出来??我很是不明白,我弟他们在还有动手的情况下,就被人给捅了,公安局竟说这不存在受害者??还说,要审判的话,最快也要到明年的2月份,这就相当于先拘留再审判?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百兔兔120……(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12-30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