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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内部职工福利购房物业管理的一个案例

内部职工福利购房物业管理的一个案例 一个小区系某单位为内部职工福利所建对,价位比较低,同时建好后没有托付物业公司,而是对于其产生的保安费,清洁费等都是单位承担,但经过多年后,现该小区的房屋已多数合法卖出,基本没有本单位的职工了,该单位曾贴出公告,要求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未得到回应,问:该单位可以不继续交付其物业费用吗?并需要哪些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exi8……(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08-10-30 13: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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