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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入厂,至今已有5年多,因与老板争吵了几句,老板以调制降薪的手段逼迫我离开

我2011年入厂,至今已有5年多,因与老板争吵了几句,老板以调制降薪的手段逼迫我离开 我2011年入厂,至今已有5年多,因与老板争吵了几句,老板以调制降薪的手段逼迫我离开,并限3天内到新岗位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我强烈抗议,仍在原岗位上班,第四天我去上班他们就禁止我打卡了,并张贴告示说我违反厂规工作懒散为此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让我马上搬出宿舍,我无奈只有离开,然后去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局竟然说我申请中写的要求对方支付单方面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不合理,为此判为我败诉,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07-01 16: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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