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企业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辞退员工,合理吗,有什么补偿没?

企业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辞退员工,合理吗,有什么补偿没? 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一个小车间,有人举报,但是车间主任没有核查,就强行辞退员工,该员工是临时工,一年续签一年的合同,合同的到期日期是2012年5月份,车间主任却于2011年12月份辞退了该员工,这合理吗?若打官司,会得到怎样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左1918(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1-12-29 20: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