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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27日下午发生为招揽顾客发生口角,我方先出手打人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经派出所调解,我方一次性赔偿医药

27日下午发生为招揽顾客发生口角,我方先出手打人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经派出所调解,我方一次性赔偿医药 27日下午发生为招揽顾客发生口角,我方先出手打人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经派出所调解,我方一次性赔偿医药费,后续检查费,手机屏幕费共计1628元。双方同意签字画押。28日下午对方以其头昏,腹痛为由喊10多个人到我方门市上寻衅滋事,砸坏我方电风扇,随后我方报案,对方喊120车将其拉到医院治疗。目前有一下几点希望帮助解答 1:对方要求我方承担后续费用,我方应该怎么处理?
2:若对方去做伤情鉴定,起诉我方,法院会受理吗?3:若受理后最坏的结局是什么?4:之前在派出所的调解书还有效吗?5: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67166084(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6-2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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