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大学寝室笔记本丢失
大学寝室笔记本丢失 2011年12月23日,我在寝室里上网。14.30分左右,由于肚子不舒服,我去了次厕所,由于寝室里有人在上铺睡觉,并且是白天,隔壁寝室也有人在,我没有把门反锁,而是关上。当回来的时候发现电脑已丢失(电源,键盘鼠标还在)。整个事情不超过10分钟,我马上到楼下问收发室的大妈有没有看到有人带着电脑出去,通过大妈回答‘确定电脑仍在教学楼后’,我立刻拨打校园报警电话89724110,求助学校处理这件事。接电话的阿姨简单的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又让我拨打89724108,再一次拨通后,我却被告知拨打社会110报警.我马上拨打110后,道义派出所通知我本人去录口供。在派出录口供之前我所第2次拨通89724108后,接电话的人告诉我找保卫科科长,但是保卫科科长在开会,让我稍后再打。由于录口供需要等待的原因,当我回学校时候已经6点之后了,在此之间却没有发现保卫处人员采取任何措施。再一次拨打89724108时,已经没人接了。然后我拨打了导员的电话来寻求帮助。上面所说就是当天的事情经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ildr……(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2-27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