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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在事业单位上班,入职时与原单位签了五年合同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在事业单位上班,入职时与原单位签了五年合同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在事业单位上班,入职时与原单位签了五年合同,现在差四个月就满三年,我准备辞职。我去人事提出辞职时,人事处告知我去年九月份单位新出了一份关于辞职违约金的文件,说是要按那份文件执行,对于新出台的文件我事先并不知情。我当时签的合同关于合同期辞职赔偿问题,只是说培训费要赔偿,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而新的文件却是欠单位多少个月就用钱赔偿,就是用上一年度基本工资的平均数乘以所欠的月数,同时加上培训费算起来要赔五万左右。我们当时签的合同上是有说如果甲方出新文件,乙方必须执行新文件。请问,我真的这样赔偿吗,我一年工资全加起来也没有五万啊?我跟单位商量,他们说没有商量的余地。请问,这样的赔偿合法吗?事实上,我的辞职并不会给单位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6-06-2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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