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本人最近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我为甲方,负全责,对方为乙方

本人最近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我为甲方,负全责,对方为乙方 本人最近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我为甲方,负全责,对方为乙方,当时我车上有另外两名乘员丙丁轻伤,后经治疗出院,医生开具了出院证明。后来我和乙方去交警队处理事故的时候,交警以丙丁未到场签字为由,拒绝给我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我无法找保险报销,请问交警队这种做法合法吗?在丙丁不能到场签字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6-06-28 01: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