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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和我的前夫已经离婚三年了,有一个二十岁的女儿,现在乡里要重新承认土地使用权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的前夫已经离婚三年了,有一个二十岁的女儿,现在乡里要重新承认土地使用权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的前夫已经离婚三年了,有一个二十岁的女儿,现在乡里要重新承认土地使用权,我前夫让我把身份证,户口本都复印以后给村上拿去,然后土地的使用权限归他,然后村里领导说以后我提出申请,可以把土地划分给我,这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通辽)
提问时间:2016-06-27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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