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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理赔问题

车辆理赔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的驾驶证由于更换期间是周末加上交警系统升级导致无法更换驾驶证,但是现在开车自己让车车陂撞坏了,当时保险公司来照过相,而且保险单上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看,并写有现场查勘,痕迹吻合,无需手续,到时候就叫我直接拿发票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外面说是驾驶证是过期的,并不给理赔,但是我想请问的是让个不给予我们理赔为什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会要我们签字,和收回我们换下来的旧件,为什么不当场就告知我们驾驶证是过去的无效的就当场否决,不给予我们定损和签字呀?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规定是否合理?而且我在网络上面查询了一下相关规定,说是“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和取得后被注销两种情况,也就是说,在取得驾驶证后到被注销前的这段时间,都不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员只要通过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证资格考试,便具有了驾驶资格,只要未被依法取消驾照,就一直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属于行政管理范畴,驾照过期未按期换证应由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也就是说,在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后仍可办理换证手续。既然无说明孙先生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被撤销的情况。显然,保险公司以“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绝给予保险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这个和保险公司理赔没有关系是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廷娟(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12-26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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