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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与房管局
售楼处与房管局 售楼处与房产管理局收取千分之七(千分之五评估费,千分之二办理费),这些费用合理吗??如果合理,为什么不给写收款单据,任何数据都不出示。再说国家有没有这个政策。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lsc115(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1-12-26 17:21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12-26 17:21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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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军律师
2011-12-26 18:48
你可以去国家税务局投诉解决。要求对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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