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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三万多块钱,到时因是朋友没让对方打借条,现在只有录音证据

借给别人三万多块钱,到时因是朋友没让对方打借条,现在只有录音证据 借给别人三万多块钱,到时因是朋友没让对方打借条,现在只有录音证据,对方找了全权代理律师,请问怎么才能要求对方到庭?以对方不到庭不能审明案情可以要求对方必须到庭吗?法官会不会支持?如果不支持怎么办?如果法官以没有借条,证据不足判败诉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6-25 11:4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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