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家私房拆迁,我和我的女儿户口在我妈家,分了二室一厅,我老公说要是我们离婚的话是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
这要结合被安置人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不属于共同财产。
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老公不是拆迁安置对象,拆迁安置房屋属于你和你女儿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