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法院判决离婚时女方应当返回男方彩礼钱但法院以抚养费拒不执行

法院判决离婚时女方应当返回男方彩礼钱但法院以抚养费拒不执行 我和我前妻七月法院判决离婚,当时法院判决女方返还我两万多元钱,过了法院规定的期限我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以做抚养费为名,将钱订抚养费,我想能拿回一部分钱准备包地,这样也可以为孩子的以后的抚养费作为保障啊,现在钱不给我执行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Bu4601(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1-12-22 14:2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