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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得不到最低工资保障

得不到最低工资保障 我们是湖北咸宁一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基础工资是八百,但每月扣除保险费,所得工资都在五六百,从来没有发全过,而且工资发放时间时常拖欠。扣除的保险费用也从未说明,只听说是保险,连医保证到现在也没有。劳动者在最低工资情况下再扣除各项缴费,实际收入接近或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何谈生存?也无法抚养和赡养家人!  我想咨询,这样合不合劳动法?有没有有利于劳动者的劳动法条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nzy(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1-12-22 11: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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