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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出租遇到的问题

房屋出租遇到的问题 有人租了我的写字间,合同约定租期从2009年9月10日到2010年4月30日,租金季度交付,押金1000元,合同期满后退还。若合同期未满而乙方不再租用该写字间,押金不退。
签订合同时,对方交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3000元和押金1000元,到2009年12月10日应交下季度租金,我8号给房客打电话,对方说在外地,过几天回来,过了几天再打,对方就不接电话了,电话一开始还能打通,但没有人接,再后来直接提示暂停服务。到目前为止,已经一个星期联系不到房客了,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cz88……(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12-1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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