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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法人还应承担责任吗

原企业法人还应承担责任吗 由于以前对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没重视,但企业对员工一直不错并按时为员工足额交纳了社保,后来该员工看企业走下坡路了,即没提文离职报告,另找工作干了。一年后企业注销营业,该员工要求双倍赔偿一年工资,原企业法人还应承担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PQ2603(北京)
提问时间:2011-12-21 15:2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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