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男方户口在新疆,女方户口在甘肃,男女方2012年在甘肃登记结婚

男方户口在新疆,女方户口在甘肃,男女方2012年在甘肃登记结婚 男方户口在新疆,女方户口在甘肃,男女方2012年在甘肃登记结婚,婚后直至2013年6月双方均在新疆租房居住,2013年6月以后女方怀孕回女方户籍地直至2016年6月再也没有回到新疆,于2014年在甘肃产子,现双方离婚,女方在甘肃提出诉讼请求,并传票给新疆的男方,请问甘肃方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现男方不愿意去甘肃打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06-21 22: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