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男方户口在新疆,女方户口在甘肃,男女方2012年在甘肃登记结婚
男方户口在新疆,女方户口在甘肃,男女方2012年在甘肃登记结婚 男方户口在新疆,女方户口在甘肃,男女方2012年在甘肃登记结婚,婚后直至2013年6月双方均在新疆租房居住,2013年6月以后女方怀孕回女方户籍地直至2016年6月再也没有回到新疆,于2014年在甘肃产子,现双方离婚,女方在甘肃提出诉讼请求,并传票给新疆的男方,请问甘肃方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现男方不愿意去甘肃打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06-21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