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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忙分析一下!

请帮忙分析一下! 我们先领的证,然后给了女方4万元彩礼,退了2000,办席用了些,大概2万,后由一方的住房公积金12万购得单位经济适用房一套,公积金12万在婚前已经够了,房子由我方父母出钱装修,共用去5万,家具3万,产一子在哺乳期,由于家庭矛盾,冷战有半年,小孩也被带外地有三个月,电话联系不上,不接!现在提起诉讼法院能否受理,小孩抚养权能否争取,上述所提的费用能否要求赔偿,该如何赔偿,该提供什么证据,发票上没名字该如何认定!如果小孩归了女方,女方是否有要求对离婚提出赔偿或补偿,具体是什么尺度!请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七星彩(新疆-哈密)
提问时间:2011-12-20 08: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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