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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老宅房本是爷爷名字,但是我父亲从结婚后一直和老人住对门屋,另有四个姑姑,房产该如何继承?

老宅房本是爷爷名字,但是我父亲从结婚后一直和老人住对门屋,另有四个姑姑,房产该如何继承? 老宅房本是爷爷名字,但是我父亲从80年代结婚后一直和老人住对门屋,没有在村里单独批宅基地,90年我母亲因病去世,和我父亲生了我和妹妹(在世时院子的前门由我母亲经手盖了70多平米的门市房)。92年后妈进门93年与我父亲又育有一女。现在老家拆迁平改,我其中两个姑姑强烈要求平分宅基地以及遗产,2011年3月份二位姑姑起诉我父亲后撤诉,我们自家写了分家协议,当时协议上没有我继母的签字,不知道协议是否有效?可否推翻?我后妈2011年7月起诉我父亲离婚,并主张说老宅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他二人平分,我父亲当时不同意离婚,后来法院判决不准离。主要是不想让后妈得去我们一半的家产,希望她尽可能的少分得财产。不知道2012年我父亲是先起诉离婚分得的财产多,还是先分家产后离婚得到的财产多?希望在北京或者是唐山的资深律师予以解答,或者我们前往详细咨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mmaya……(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1-12-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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