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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两个电动车相撞,一方伤较重。责任怎么划分?

两个电动车相撞,一方伤较重。责任怎么划分? 甲方和乙方骑电动车晚上在非机动车道相撞,甲方骑脚踏助力车逆向靠边行驶车速较慢(因甲方出发地为丁字路口无法行驶到对面道路,只好逆行到下个路口红绿灯再行驶到对面),乙方骑踏板电动车正常行驶车速快且带人,甲方被撞倒伤势较重,乙方轻微擦伤,交警认定甲方全责,请问,在郑州电动车如果时速超过40公里是否属于机动车辆,另外认定甲方全责是否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uzhu……(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6-20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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