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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工伤咨询 应厂里的生产需要,我原来的宿舍需要另做车间使用,老板叫我们搬宿舍。下班后,我与同事们一齐搬宿舍,不小心,左手拇指划伤。去医院缝了8针,医药费是自己掏付。并且在请假的几天,老板扣掉了我这几天的工资。请问,我这伤属不属于工伤,可否早申请报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Gs838(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12-19 09:2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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