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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县大批三无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政府放纵、部门不管

重庆市开县大批三无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政府放纵、部门不管 政府不作为,放虎作威、草菅人命,放纵大批三无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执法部门不执法,造成开县交通秩序紊乱,事故频发。我丈夫出门购物,在开县主干道的人行横道上被正在非法营运的三轮机动车猛烈撞击,当场七窍流血,倒地昏迷不醒。虽经及时抢救,终因伤情过重不幸死亡。肇事者为残疾人且三轮车无牌无照无保险,肇事者因身体残疾,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家庭贫困,无力赔偿正当民事费用,我可以要求政府部门负责承担吗?该谁来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344728……(重庆)
提问时间:2011-12-18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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