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补偿协议和附带欠条的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补偿协议和附带欠条的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补偿协议和附带欠条复印件是否有效?
本人父亲过世,遗产分配时我签下房产放弃书。后母签下协议及欠条。协议如下: 关于被继承人王雄杰遗留房屋一套(坐落在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路10号建筑面积26.293平方米) 一事,现经法定继承人李世蓉(妻子)王明强(儿子)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王明强自愿放弃继承权,由李世蓉付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给王明强作为放弃补偿费、房屋归李世蓉所有。现因李世蓉无法支付该款项,房屋又面临拆迁征收,特约定如下: 1、再房屋征迁安置的新房建好前必须付清,若到时还未付清,房屋还是归二人所有。 2、若在约定时间内已付清,新房所有权归李世蓉一人所有,王明强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争夺。见证人:(双方亲友)签字 协议双方:(手印及签字)
副欠条: 今欠王明强放弃被继承人王雄杰遗留房屋一套(坐落在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路10号建筑面积26.293平方米)补偿费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今欠人:李世蓉(手印) 担保人:李时贵(弟)
因协议及欠条原件被李世蓉盗取及销毁,现在只有协议及欠条的复印件,请问是否还有效?如果起诉的话还要些什么才能有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eigui(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12-18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