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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我的问题。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尊敬的律师,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我的问题。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尊敬的律师,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我的问题。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家中老人都已过世,生前没有任何遗嘱,只留下了一套房产,这处房产是当年房改房时我父亲召开家庭会议征求四个子女意见,其他三人均表示不愿购买后,由我表态愿意出资购买的这处房产,等于是以我父亲的名义我出资购买的,产权下来之后也没有过户到我名下。这期间没有签过任何纸质协议,只是其他三人均认可当年是我出资购买的这套房产。一直以来父母跟着我养老,父亲03年去世,之后母亲也是由我一人照顾,一直跟我住在这套房产里面,我母亲去年底去世后,家中其他成员提议就这套房产进行分割。所以我想问您,这种情况下我出资以父亲名义购买的这套房子应该怎么界定所有权归属问题,是我与父母共同享有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如果是那这其中的比例怎样划定,如果不是共同享有那在遗产分割时我该主张什么权益呢?我那时出的钱按照房产的增值该怎么体现呢?还有这么些年我对家里老人的照顾是否应该主张在遗产部分多分呢? 这基本就是我的问题,有点复杂,还麻烦您帮我详细解释一下,谢谢您,给您添麻烦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6-06-1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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