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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从去年10月21日立案到现在,移交检察院一次因证据不足上个月退回补充调查

刑事案件从去年10月21日立案到现在,移交检察院一次因证据不足上个月退回补充调查 刑事案件从去年10月21日立案到现在,移交检察院一次因证据不足上个月退回补充调查,为什么中间期限这么长?刑事拘留最长不是不超过37天吗?移交检察院一个月内移交法院审判吗?现在都快八个月了都没有结果,又退回补充调查,这样还需要多久才有结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560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6-18 22:1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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