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应届毕业生实习就业问题

应届毕业生实习就业问题 我是今年7月份毕业的大学生。从今年6月6日开始在一家网络游戏公司实习。最初与公司谈的时候,是说9月份签同开始试用期的(说是要等其他毕业生都拿到毕业证),到9月底公司说我做事不够积极,要再考查一个月,如果还不行就不签合同。之后到了10月底,公司表示可以了,并且将10月定为试用期,然后说尽量在11月6日签合同。但之后又拖到了12月5日才准备好合同与我签约。而我看完合同之后,因为感觉合同中有些问题,于是自己去查阅资料及相关法律法规,到现在还没签合同。

我想问的问题是: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公司是否应该向我支付二倍的工资?
八十二条中说的“自用工之日起”,在我的情况中是哪一天?是开始实习的6月6日?还是交“报道证”给公司的7月1日?还是试用期开始的10月6日?
2.公司在合同中写的签约日期是10月6日,是否很不妥当?(我觉得是不是应该写12月5日?)
3.实习期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协议,现在我是否有必要去要求公司补签一些协议?
4.除了劳动合同之外,公司还另外拟了一份保密协议,其中有一条竞业限制协议,如果违反协议的话就要“支付金额为合同期间甲方(公司)支付乙方(也就是我了)工资收入的30%之10倍的违约金”,违约金是否过高?另外这条协议里面完全没有提到公司要给我的经济补偿,那这条协议是否无效或违法?
5.合同中还写到“员工守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那这个员工守则是否应该要双方签字确认呢?另外这个员工守则现在还没有...

问题比较多,还望各位不吝赐教~
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tti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12-10 23: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